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就吸引金融机构进驻我省出台意见,明确目标任务、工作措施和环境建设等,要求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,加大工作力度,完善金融机构体系,推进郑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,提高我省金融业的竞争力和辐射力,增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能力。
意见强调,要按照“引机构、引理念、引技术、引品牌”的要求,通过请进来、走出去的方式,改善金融机构发展环境,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进驻河南。要尽快完成民生银行、华夏银行的引进工作,争取北京银行、上海银行等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来豫设立分支机构,推动中国进出口银行在河南设立分支机构,争取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在郑州设置区域性总部或其他功能性中心。积极吸引外资银行落户河南,近期重点做好汇丰银行、东亚银行、日本瑞穗银行、菲律宾联盟银行的引进工作。2007年争取引进1家外资银行入驻河南;“十一五”期间争取引进3家以上外资银行到河南设立机构。
在推动证券、期货业、保险业发展方面,意见提出,要积极吸引省外创新类和规范类证券公司、期货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、地区性总部或业务总部,引进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证券基金、期货基金等公司入驻河南,吸引金融控股集团来豫设立分支机构。吸引境外知名证券机构来豫设立分支机构。鼓励境外金融机构来豫开展业务,参股或参与发起设立我省基金公司。要重点引进一批外资保险机构来豫设立分支机构。“十一五”期间争取引进5到8家国内外保险机构。